“素人”照片被用于商业宣传如何维权?

字数:985 2023年05月25日 版名:法治
  2016年10月,孙某因其孙子患有白血病,医疗费用缺口较大,为救治患病的孙子,孙某求助媒体在xx村民委员会门口,高举“卖身救孙”四个大字的牌匾拍照在网络上发布,引起广泛关注。此后孙某发现,经营某电商网络平台的甲公司未经其允许,在其该电商平台上开设的xx专营店对其照片中牌匾内容进行变造,用于宣传、销售、盈利活动。甲公司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,擅自伪造、变造其照片用于盈利活动,侵害了孙某的肖像权,并给孙某的名誉造成一定的贬损,给其精神造成损害,孙某将甲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其停止对其肖像权的使用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。
  法院认为本案中,甲公司作为信息网络用户,未经孙某允许,擅自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、变造孙某的肖像照片,用于其产品的销售、盈利宣传活动,给孙某造成了名誉贬损的较大影响,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肖像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,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。”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:“人格权受到侵害的,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受害人的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请求权,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。”
  社会公众应当树立尊重他人基本权利的意识,肖像权不仅仅是名人明星的权益,肖像权是我们每一个自然人所享有的权利,即使是生活中的普通人,依然享有要求他人停止对自己肖像权侵犯的权利。日常生活中,如果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私自使用,被商家私自拿去商业宣传,被他人制作成表情包,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,我们该怎么维权?安烨坤律师在此提醒大家:
  当个人肖像权被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维护自己的肖像权:第一,被侵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偿损失等;第二,向侵权行为的平台、网站、视频类的相关第三方要求其采取删除、断开链接等方式来维护权益(第三方平台如果未及时处理导致影响扩大,应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);第三,在保留好证据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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